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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,归谁所有?

      来源:南京继承律师网       作者: 黄林奎律师       点击: 0

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,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,没有法定继承人、遗嘱继承人、受遗赠人,或者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、全体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。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这类遗产首先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、债务,剩余部分归国家所有,用于公益事业;若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(如农村村民、城镇集体企业职工),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。实践中,认定无人继承遗产需由村委会、居委会或利害关系人申请,法院依法宣告。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,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,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,这是“酌情分得遗产权”,即使遗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,这部分人也可主张分得相应份额,保障弱势群体和尽扶养义务者的合法权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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